欢迎来到印度签证申请中心-中国
| 签证类别 | 签证子类别 | 概述 |
|---|---|---|
| 商务签证 | ||
| 商务签证(B1) | 商务签证 (B1) - 适用于所有商务活动(B-2、B-3 和 B-4 签证涵盖的活动除外)。 | |
| 商务签证(B2) | 商务签证(B2)- 适用于在印度从事商业体育赛事并获得报酬的运动员和教练。 | |
| 商务签证(B3) | 商务签证(B3)- 适用于来印度参加文化商业演出或音乐会的外国公民,以及从事表演艺术(如表演、舞蹈等)的人员。 | |
| 商务签证(永久居民) | 商业签证(永久居民身份)——外国投资者的永久居留身份 | |
| 商务签证(B5) | 商务签证(B5)- 会议(用于参加国际会议、研讨会和工作坊)。 | |
| 商务签证(B6) | 商务签证(B6)- 电影(适用于来此拍摄故事片、真人秀和网络节目/剧集、商业电视连续剧/节目和网络节目/剧集的外国公民,用于外景勘察)。 | |
| 家庭签证 | ||
| 家庭签证(商务签证家属)(B-1X) | 家庭签证(商务签证家属)(B-1X)- 适用于前来建立工业企业的个人的家属、需要经常出差进行长期商务活动的个人以及投资者。 | |
| 家庭签证(商务签证家属)(B-2X) | 家庭签证(商务签证家属)(B-2X)- 适用于所有其他商务活动(B-1 签证涵盖的活动和运动员除外)的商务签证持有者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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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签证:
B-1签证颁发给以下目的访问印度的中国/外国公民:
附加信息:
B-2签证:
B-2签证颁发给访问印度参加在印度举办的国际体育赛事的体育代表团成员。也适用于以合同形式(包括教练)前往印度参加商业体育赛事并获得报酬的人员,如印度板球超级联赛、印度足球超级联赛、印度羽毛球联赛等。
B-3签证:
前往印度参加文化/商业演出或音乐会的外国公民,以及从事表演艺术(如表演、舞蹈等)的人员,可申请B-3签证。
B-5签证(参加会议签证)
如访问目的为参加研讨会、论坛、峰会、工作坊、大会等,需申请B-5签证。B-5签证申请须在出行日期前至少两周提交。
注意: 已持商务/就业/学生/研究签证在印度境内的外国公民,如拟参加国际会议/研讨会/工作坊,须事先获得相关外国人登记处(FRRO/FRO)的许可。
B-6签证(电影签证)
外国摄制组可在以下条件下在印度全部或部分拍摄故事片:
:(a) 对于故事片,需将四份详细拍摄脚本提交给印度信息与广播部;对于电视节目/电视剧,需提交四份详细构思方案,同时提交来访摄制组成员名单及拍摄地点信息。外国摄制组可直接提交,也可通过印度大使馆/领事馆转交。印度信息与广播部(新德里)可能会收取审查申请的费用。费用详情将由领事馆另行通知。
(b) 电影须按经印度政府批准的剧本进行拍摄。如需做出任何实质性偏离,外国摄制组须事先取得印度政府的许可。
(c) 印度信息与广播部将在认为必要时为外国摄制组派遣一名联络官协助拍摄工作。联络官将与摄制组同住同行。联络官因电影拍摄产生的食宿和交通实际费用,将由印度政府按规定承担。
(d) 电影拍摄必须在联络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如经剧本评审员建议指派了联络官),联络官作为其职责的一部分,将确保不会拍摄或纳入任何有损印度或印度人民形象的内容。如在此方面产生分歧,该事项应提交印度信息与广播部,其决定为最终决定。
(e) 外国摄制组须在影片在全球任何地方实际上映前,向印度政府代表展示完整影片(在印度境内或境外,即通过驻外印度使团)。如外国摄制组希望向驻外印度使团展示影片,须提前指定使团名称。未经印度政府事先批准,不得在公开场合放映影片的任何部分。
(f) 拍摄团队须在需要时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获得地方许可。与拍摄相关的临时进口设备清单须提前提交给印度信息与广播部,由该部向海关部门出具建议函,以免除此类临时进口的关税。
(g) 如该影片为合资项目(印中合作),须将印方与中方之间的详细协议提交印度政府进行专项审批。
(h) 在印度拍摄完成后,联络官须向印度信息与广播部提交一份关于实际拍摄镜头详情的报告(一式两份),此规定适用于已为摄制组指派联络官的情况。
(i) 如需寻求印度政府任何部门或邦政府/中央直辖区的协助,须向印度信息与广播部提交一份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二)。但中国摄制组仍须与相关部门另行签署这些部门规定的单独协议。
2. 由国际制作公司拍摄的特定影片,在本签证制度下可允许的最大摄制组人数为125人,除非项目规模需要更多的国际摄制组人员在印度工作,此类情况将逐案审批。请求签发此类签证的制作公司可根据拍摄进度和需要分批提交签证申请,而无需一次性提交全部摄制组人员名单。
3. 持电影签证来印度进行电影拍摄的国际演职人员须受雇于申请在印度拍摄影片许可的外国公司,该公司须对来印拍摄的演职人员承担责任。持电影签证入境的外国人无论电影签证的有效期/在印逗留时间长短,均须向相关外国人登记处(FRRO/FRO)进行登记。
4. 获得电影签证的外国人可能需要证明其在印度期间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维持自身生活,且可能需要证明其在签证到期后有返回其居住地的意愿。
注意:
获得电影签证的外国人不得对该地区的叛乱问题(如有)发表评论,不得从事传教活动,不得会见被禁组织或其地上/地下活动人员。
外国人在印逗留期间应严格遵守外国人指导方针的各项规章制度,仅可前往获准访问的区域。未经主管部门事先许可,不得前往任何限制/保护区域或禁止进入的场所。
电影拍摄的资金交易须按照印度储备银行(RBI)指南进行。
任何外国人(持电影、记者/商务/就业签证或其他签证)不得达成默示协议,以参与或开设在公司注册处注册的印度公司或非政府组织从事不符合国家利益的电影/纪录片制作。
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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